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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2学期半期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4-04-24 08:31  

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处:

为全面掌握本学期开学以来的教学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本学期半期教学检查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十周至第十二周。

二、检查范围

所有专任、兼课、兼职教师和产业导师。

三、检查内容

各教学部门教学开展、教学督导、教研教改、教学管理及教学建设等情况。

四、检查方式

以教学部门自查为主、学校抽查及专项检查为辅的方式进行。

(一)部门自查

1.各教学部门根据检查内容,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自查。

2.召开学生座谈会,收集整理学生对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3.自查工作在第11周周四前完成,并于第11周周五将半期教学检查工作总结、教师(含产业导师)教案检查排名情况(含教案存在问题)电子稿报教务处刘江祜。

(二)学校检查

1.重点检查内容:二级学院教学督导、教研教改、课程标准管理、学生岗位实习备案管理、《安全教育》实施、教师教学能力竞赛备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建设推进、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原有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调研、收集、整理学生对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3.开展学生评教工作(另行通知)。

4.学校检查在第12周内完成。

五、其它

(一)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反对形式主义、过度管理留痕。

(二)学校检查时,需准备汇报PPT(10页以内)。

(三)教务处撰写半期教学检查总结,报送学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并督促、跟踪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

(四)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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