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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考分离管理办法(试行)
2014-08-26 11:38  

                     川机电教务处〔2014〕02号

为了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更加客观、公正地评价课程教学效果,有效反馈教学信息,从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行教考分离的意义

(一)有利于教师自觉地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组织教学活动,更加注重教学研究,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二)有利于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

(三)有利于建立科学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四)有利于发挥考试在教学工作中的促进作用,使教学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五)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教风和学风,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教考分离的组织管理

教考分离工作由教务处和各系(部、处)进行统一规划,按系(部、处)两级实施。教务处负责教考分离的整体管理工作。

三、教考分离课程的确定

(一)教考分离采取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情况递次安排。院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等先行安排,逐步实现对所有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开设的全部理论课程执行教考分离。非理论课程,根据情况逐步实施,条件成熟一个执行一个。

(二)院级教考分离课程的确定

1、教务处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开设情况,确定并公布该学期实施院级教考分离的课程。

2、凡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班级开设相同的一门课程,均要求实行院级教考分离。

四、教考分离的实施过程

(一)课程标准与考试大纲建设

1、各系按学院有关要求逐步完善所有课程的课程标准。

2、各系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大纲制定考试大纲。

3、考试大纲的内容应包括: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与要求、考核范围原则上应覆盖教学内容的80%以上、考核内容及知识要点、考核目标要求(识记、理解、运用)、考核权重等。

4、考试大纲由各系组织制订,经教研室主任初审、系主任审核后执行。

5、课程标准及考试大纲应不定期修订,以适应专业发展的需要。

(二)试题库建立内容及要求

1、试题(试卷)库的建设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各系负责实施。

2、试题库建设按照“逐年增加,分步建设”的原则进行,逐步完成所有课程的试题库建设。鉴于目前条件所限,可以以试卷为单元建立试卷库,以后逐步过渡到试题库。

3、根据现有情况,每门课程至少保证8—10套试卷,作为暂建试卷库。试卷库将逐步增加并不断修订完善。

4、试题(试卷)库应严格控制在考试大纲规定的范围内,应覆盖教学内容的80%以上。

5、试题(试卷)库难易适中,基本题、中等题、提高题的比例原则上为6:3:1。

6、试题(试卷)库的题型要多样化。试卷应有有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改错题、问答题、计算题、作图题、实验题、论述题等,可根据课程特点选用,应不少于4种题型。

7、试题库完全建成后每类题型试题量不少于实际考试试卷题量的6倍。

8、试卷库中每套试卷的考试范围、格式、题型、题量应相同,各份试卷的难度、知识覆盖面应大致相同,但题目不得相同。

9、试题(试卷)库应根据考试大纲的变化适时充实、调整和更新,并根据学科的发展及教学要求不断创新。

(三)试题库管理

1、试题库及试卷库统一由教务处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并明确相应管理职责。

2、考试评卷结束后,教务处及时组织各系部学科专业带头人对试卷进行质量分析,评估试题质量,并对试题做相应的修改,逐步提高试题(试卷)库的质量。

3、各系应定期组织学科专业带头人充实、调整和更新试题(试卷)库。

(四)组卷

1、课程考试命题必须依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进行,各系应不定期组织教研室重新检查审定课程教学大纲,使之适应专业发展的要求。考试命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注重考核学生对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侧重实际应用,尽可能避免死记硬背和较为复杂的理论计算,覆盖面广。

2、院级教考分离课程的组卷由教务处负责。

3、已建立试题库的课程由教务处或各系按学院标准试卷格式负责组卷,已建立试卷库的课程由教务处从试卷库中随机抽取试卷。

4、考试时间按120分钟考虑,特殊情况可以按60分钟或90分钟组卷,但必须事先经教务处批准。

(五)试卷的印制与保管

1、院级教考分离课程、系级教考分离课程试卷的印制与保管分别由教务处、各系负责。

2、教务处和各系要按照保密规定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

(六)考试组织与监考

1、院级教考分离课程、系级教考分离课程的考试组织工作分别由教务处、各系负责。系级考试由各系自行安排。院级考试由教务处根据学期教学进程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地点和监考人员。

2、所有专、兼职教师均必须参加监考,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监考的需系主任签字报教务处处长签字认可。监考排定后,若有监考人员缺席,概由该监考人员所在系安排代替人员,并报教务处备案。监考教师不得私自找人代替监考,非教学人员原则上不得参与监考。

3、任课教师原则上不得参加所任班级课程的监考。

4、监考教师必须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考试的规定。学校将组织人员对考试组织和监考工作进行督导和巡视,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部门或人员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5、考试结束,监考教师按要求将答题纸和试卷交回考务室,由考务人员清点后装订成册。

(七)阅卷与试卷分析

1、院级教考分离课程、系级教考分离课程的阅卷组织工作分别由教务处、各系负责。

2、阅卷采用流水作业、集体、集中方式阅卷。

3、任课老师原则上不得参加所任课程的阅卷工作。教师阅卷应按照制定的标准或参考答案、评分标准严格评阅,做到客观公正,给分准确,宽严适当,前后一致。在各题题首得分栏用红笔列出,并签名;在阅卷过程中有改动痕迹的地方,阅卷教师必须签字;有统一提分的情况需说明原因,系主任必须签字。

4、各系要组织教师做好本部门各门教考分离课程的试卷分析,考试情况的总结工作(包含试题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等),以及试卷的整理归档。

5、学校组织人员对阅卷工作进行督导和巡查,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部门或人员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八)试卷管理与抽查

1、系级考试的试卷保管由各系负责。院级考试的试卷由教务处负责保存,分类存档,学生毕业一年后销毁试卷。教务处负责试卷的抽查和对外的查询。

2、试卷评阅后由督导组组织人员对试卷评阅质量进行抽查,复核差错率不应超过3%,对差错率达10%的试卷须发回重阅,并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作教学事故处理。

(九)学生课程成绩计算办法

学生课程最终成绩原则上以考试成绩为准,如果任课教师认为最终成绩需记入平时成绩、实验成绩等,则必须书面申请,经课程所属系部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

(十)补考安排

1、学期总评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在新学期开学后两周内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补考。无故未参加补考者,补考成绩记零分。

2、补考不及格者,按《学籍管理规定》进行重修。

3、任课教师在补考完三天内在网上提交成绩,并向教务处报纸质补考成绩表。

4、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正考时,允许申请缓考,缓考申请须经教务处批准。申请缓考的同学,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即只能参加补考,补考成绩计入正考成绩栏。

五、教考分离成绩的使用

(一)教考分离课程的成绩作为衡量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教考分离课程的成绩将作为教师晋级、评定先进的参考之一。

六、其他

(一)凡参与教考分离工作的教师和有关人员,必须严守考试纪律,严防试题泄密,保证教考分离的严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否则,将按《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处理。

(二)学校鼓励各系积极进行考试方式多样化的改革与实践,课程考试改革需经教务处批准备案后方可实施。

七、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八、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

201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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