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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智能制造系19级班级教学调整的通知
2020-12-31 11:30  

各系:

因智能制造系19级部分学生于2021110日到企业实习,所以对智能制造系19级(含20级五年制,下同)班级第18-20周的教学和重修作出相关调整。

一、实习班级、学生人数

序号

班级

总人数

实习

人数

在校

人数

序号

班级

总人数

实习

人数

在校

人数

1

19机电6

30

30

10

20汽修1

11

11

2

19机电7

53

5

48

11

19机制6

56

56

3

19机电8

39

1

38

12

19机制7

32

2

30

4

19机电9

46

26

20

13

19机制8

38

6

32

5

19汽修6

25

23

0

14

19机制9

37

37

6

19汽修7

37

37

0

15

19数控6

42

42

7

19汽修8

36

36

0

15

19新能源6

20

20

0

8

19汽修9

34

34

0

17

19模具6

27

27

9

19汽修10

30

30

0

--

二、考试课调整

智能制造系19级的考试课在元旦期间上课。以上班级将第18-20周的教学调至11日至14日。其中,11日不超过6课时,12日至14日每天不超过8课时,由智能制造系将重新排定的课表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同时,请任课教师在网上提交第18-20周的停课申请,所停的课时数与元旦安排的课时数一致,由系采用汇总表的格式统一到教务处办理手续。

根据教学计划未执行完的课时数,在第19周周日(117)前全部完成。汽修、新能源汽车专业开展线上教学。由于学生白天要实习,所以任课教师将课程调至晚上、周末,并提交调课申请,由系汇总后到教务处办理手续。除汽修、新能源汽车专业外,其他班级在校学生继续执行未完成的课时;实习学生由任课教师通过网络布置作业、组织定期答疑等完成教学任务。

三、考查课调整、成绩评定

(一)汽修、新能源汽车专业

1.理论课

汽修、新能源汽车专业考查课按照课表开展线上教学。以上班级相关老师将第20周的课程调至19周,在19周周日前结束教学。由于学生白天要实习,所以任课教师将课程调至晚上、周末,并提交调课申请,由系汇总后到教务处办理手续。

2.实践课

汽修、新能源汽车专业的实践课,17-18周有实践教学的班级,执行完17周的教学,18周不再执行,任课教师以学生17周的表现评定实践课成绩,18周办理停课,由系汇总后到教务处办理手续;还未安排的实践课不再安排,用实习成绩替代。

(二)其他班级

1.在校学生

在校学生考查课的教学在第19周周日前结束,请相关教师将第20周的课程调至19周,按照课表执行教学,根据各系对考查课的要求评定成绩。

2.实习学生

实习学生剩余的考查课不再安排,已安排的课程由任课教师结合学生平时表现,并通过网络布置作业,根据完成情况评定成绩;还未安排的实践课用实习成绩替代。

四、重修调整

针对智能制造系19级三年制学生的重修课程,于第18周周二(15日)前完成,考核方式改为随堂考试,其他系的学生考核方式不变,公益劳动由实习带队老师评定成绩报给重修安排指导老师。个别老师的重修安排在5日以后的,请到教务处办理调课手续。

教务处

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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