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手机管理办法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规范课堂教师及学生手机使用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堂手机使用规定
1.上课铃响前,学生使用手机完成考勤签到后,须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为静音,并统一存放到相应教学场所的手机袋中。
2.教师在课堂教学期间须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为静音,可使用手机查看时间控制课堂进度,但不得有接听电话、上网等使用手机的行为。
3.确需使用手机进行辅助教学的,任课教师须在对应的授课计划中注明,同时教师在课堂上监管好学生的手机使用。
二、手机袋的使用与管理
1.学校为教室、实训室等教学场所配备手机袋,手机袋的管理由教室和实训室所属系负责,教务处和各系做好手机袋的台账管理。
2.各学生班级为每名学生编制手机序号,同时对教室和实训室手机袋进行编号,学生序号与手机袋编号相对应使用,手机袋编号和个人序号不得随意更换。
3.学生不得出现将废旧手机放入手机袋的行为。
三、检查考核
1.教务处、学生处负责对教学场所的手机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各系绩效考核。
2.各系制定本系具体的课堂手机使用及考核细则。
3.教师连续2次违规使用手机的,按三级教学事故处理。
四、其他
1.考试中的手机管理按照本规定执行,其中市级(公司级)及以上级别的考试,对学生和监考人员的手机进行集中管理。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教务处、学生处负责解释。
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