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部门:
为确保2023-2024学年第2学期重修工作有序开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修辅导时间
4月8日至14日(第7周星期一至星期日)。
二、重修辅导安排及考试方式
(一)扩招班学生的重修辅导,采用教师线上集中授课(辅导)和学生自学的方式进行。按照扩招班2023-2024学年第2学期重修安排表(见附件)开展重修辅导工作。考试由课程任课部门组织。
(二)扩招班以外的学生的重修辅导,采用教师集中授课(辅导)和学生自学的方式进行。请登录学校官网—教务综合管理平台—选课—个人课表查询(网址http://zhjw.scemi.com),查看重修课程辅导安排。考试课程的考试由教务处集中组织,考查课程的考试由课程任课部门组织。
三、试卷要求
(一)教务处集中组织重修考试的课程。由各学院负责准备难度相当的两套(A、B卷)试卷,附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于2024年4月12日上午下班前将纸质稿和电子稿收齐后交教务处考务室。
1.重修人数超过5人的试卷,打印A、B卷各一份(单面打印)。
2.重修人数未超过5人(含5人)的试卷,按重修人数打印A卷、B卷(双面打印)。
(二)各学院组织重修考试的课程。考查课的考试相关资料由各学院存档;考试课的考试相关资料待考试完成后移交教务处考务室存档。
四、重修地点
为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请任课教师不要随意更改上课时间和上课地点。本次重修地点涉及的教室,请相关班级学生将个人物品带走,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五、成绩管理
考试结束三天内,各学院在系统提交重修考试成绩,同时将纸质成绩单收齐后交教务处成绩管理室。
六、其他
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扩招班2023-2024学年第2学期重修安排表
教务处
2024年4月3日